关于wild day out

几天之后,又再去了一回香港。这次的点滴都很想去记录,因为身边的人让我感到很舒服,让我感到很快乐,但总感觉写出来会很流水帐,所以把那篇发表到别的地方去,单纯的一次记录。

这次大概是最累的一次,因为周五下班后马上就赶过去,因为周六有一场wild day out,因为星期天还有一件“任务”要完成。而且身体状态欠佳,出发前已经出现咳嗽病征,三天里面病情越发加重,再加上严重的睡眠不足,导致今日真的累垮了,请了假在家里休息了一天。

wild day out那天太阳十分猛烈,而下午场的二三四五线歌手亦让我不太提得起精神来,所以只是站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就到看台上坐下,和他买了啤酒喝,坐着听坐着聊,看着现场那几位官方出品扮鬼扮马的人士走来走去与人拍照,很热闹很快活的感觉。

傍晚时分,星光帮几位稍有名气的开始出现,人越来越多,情绪越来越high。

第一次真正的高潮大概是卢广仲,我俩亦从看台上冲了下去,淹没人群当中。然后的林宥嘉范晓萱,现场情绪明显不如卢广仲。周遭的人每逢换歌手中间的间隙,都在期待sodagreen。在感觉到错场地的蔡健雅之后,终于等到苏打绿。他们唱了最多的歌,狂热,他夏了夏天,蝉想,蓝眼睛,早点回家,带我走,近未来,足足七首,情绪high翻,我也叫得卖力,比起上次广州演唱会high多了一百倍。感动连连,眼睛湿了几次。

为免离场时人潮汹涌,又因为对黄贯中和罗小猪兴致不大,于是在苏打绿过后就穿出人群,又去买了啤酒,买了热狗吃了我们的晚餐。然后开始了一个通宵的夜...

5-day-trip in HK (Part II)

上回讲了玩,这回讲一下关于工作上的,还有其他:

1,之前曾经在广州参加过一次中博会,客人质素不说,主要的是组织十分混乱。第一天到会场门外的时候,已经见到很多人在派证给扫货的师奶们,而这些证不是通用的,都是有公司有姓名有头衔有条形码印在上面的。这次MAGA SHOW 1,根据参展经验丰富的事头婆话,这是他参加过组织最好最漂亮的一次。这当然,之前他参加都是大陆的。我亦都感到整个展的安排,明显专业得多;

2,我的英文水平确实好差,头一天的时候根本是舌头打结,然后发现很多明明懂得的词吐到口唇边都说不出来,后来还要出动猫纸。后来几天就说得顺畅不少;

3,还是关于英语的,因为到展位上的大多数都是外国人,欧洲的美洲的东南亚的日本韩国的,除了日本人理所当然地弹回给老细夫妇,那四天的日子我对着说过话的外国人比我23年以来加起来的总和都要多很多;

4,“会展守卫森严”,是所有到场派传单的食肆单张上都有的一句,不过天天他们还是成功蒙混过关直达摊位,实在佩服佩服(其实也没有那么森严!),虽然送餐速度基本上要等两个钟,有两天差点饿晕;

5,我们的摊位在HALL-5BC;

6,虽然香港地方小,人很多,但感觉不至会很乱,不少事情都是有规有矩的感觉(当然,亦不是全部);国内地方很大,人非常多,但感觉反正就是无论多人还是少人的地方,往往都有种乱的感觉,虽然这种乱也不仅仅是真正意义上的乱,反正是一种感觉上的乱;

7,在香港,最不方便的就是抽烟;

8,有一位台湾人问及产品的时候说:“你们的产品有没有什么检测报告?”,我们答到:“我们在广州做过很多。”台湾人马上就说:“我意思是大陆以外的检测报告,大陆的我们不信。”老板娘说:“我们还有日本的报告。”台湾人:“那就行,我们相信日本的报告,但绝不相信中国的报告,你只要给钱他们,什么报告都能做出来,我们都不信的。”以上为忠实记录,绝无花假;

9,我终于有机会用到Heidi在Project Runway里面那句德语“再见”——Auf Wiedersehen,哈哈哈哈,但是就感觉特装B的;

10,Lady Gaga真的很红么?在商场听到数次,去到沙滩上有一个酒吧也是在"Can't read mine,can't read mine,no he can't read my poker face..."...

(好了,明晚又要再来一趟香港三日游了。这回的目的比较开心,身边的人让我更开心,哈哈。)

5-day-trip in HK (Part I)

第二次去香港,停留了五日四夜,为的是工作。当然工作之后的闲暇还是周围去。

1,见识到在早上繁忙的翻工时间逼地铁的痛苦。也见识到傍晚下班时间(更因为在会展有展览)在湾仔人行天桥上的拥挤;

2,星期一晚到了旺角,再逛了一次朗豪坊,还逛了过去波鞋街女人街那边。回到酒店打开电视,新闻上说,在朗豪坊旁边有通渠水落街伤了几个大叔;

3,星期二陪朋友山长水远去到东涌的东荟城outlet,什么也买不到。在东涌我坚持不坐地铁回程,找了很久的巴士,然后坐了很久巴士回到市区;

4,星期三晚朋友要上课,只有一个人逛,去了很多人的铜锣湾,本来想去page one买书,但是又找不到我想要的“那种”书。最开心的是那晚终于尝试搭了叮叮,很慢但颇有趣;

5,星期四晚我决定放弃我的shopping大计,又再山长水远去了沙滩。朋友选择了石澳,在筲箕湾搭的那程山路巴士感觉好惊险,左转右拐好刺激,而那段路又总有种阴森的感觉。不过我不太明白,明明那条路两边很多地方都没有人行道,却好像突然出现了些站。或许是我们太晚去了,看不清楚,我与朋友戏言那是给另外一个空间的“人”上车的站;

6,好久没有去过沙滩玩了,真的很久了(我上一次已经是几岁的时候去海南了),虽然当时经已天黑,但我见到沙滩的时候还是很兴奋,傻了一样脱了鞋卷起裤脚就跑,裤子也还是湿了。由于我是落班之后直接就去,还穿着皮鞋西裤,走的时候满脚都是沙,星期五在会展还是发现鞋子里有沙。在沙滩上坐着,两个人喝啤酒吃零食,吹海风听浪声,虽然身旁那个不是爱人。在沙滩我打了两个电话给两个人,给他们听了海浪声;

7,上次去因为时间太赶,还有旅伴的关系,没有机会去茶餐厅,这次就吃过了不少茶餐厅的出品;

8,有三晚我都一个人在酒店附近的街道游逛,虽然商铺都已经关上;

9,特别感谢小虎陪我的这三个晚上,虽然我对着他总忍不住要说国语,让人一看就知道我是大陆人,哈哈。

不再十八廿二

一般都会用“十八廿二”来形容年轻。今日,我不再十八廿二,因为已经廿三。

趁今天,说说最近。

自从六月底七月初的一次意外,我丢下了,却又拾不起自己想要的那件。背着罪恶感,走了一些日子,酸过也痛过,为丢下的那个重新拾起而高兴过亦嫉妒过。而我和想拾起的那个,痛并快乐着。从明示不想失去绝世好友,我还以为自己能没有得你的允许我都会爱下去。我当然也有软弱无能的时候,但我不会让自己持续下去。let it go,我为自己开脱,放下罪恶感那包袱,然后又正在尝试放下另外一个包袱。偶然,又让我遇上,其实我也很模糊究竟算不算遇上,但至少这让我有了放下另一个包袱的勇气。

勇气可能会暂时失掉,但必须要学会重新拿起。

以上是关于情感部分的。

八月初的一个意外,我进入了新时代(不是医院)。几个月下来,试过很累也试过高兴,但我不会爱上。大概我就是那种不会与工作恋爱的人。我宁愿和电脑恋爱,宁愿和自己恋爱,宁愿和娱乐恋爱,也不愿意和工作恋爱。幸而,我没有过多的抱怨,我明白到这个过程我可以推延,但不能避免。重要的是几个月过去,我仍然抱持了原来那种心态。我相信的依然相信,我讨厌的依然讨厌。工作,只是在我身上添加的一点,而不是取代了某一些。希望我还能继续这样下去。

以上是关于工作部分的。

『已经廿三了。』『不过是廿三。』我是会说后者这种人。虽然不再十八廿二,还只不过是廿三而已。

let it go

记得在两年前曾经纠结于一段不太可能有结果的感情上,当时四处寻求救治,最终是小奥那三个简单的英文字"Let it go"把我拉回来现实中。最近因为内疚而又让自己沉沦,拼命地干,拼命地傻干,干了许多无用功的事。到最后,因为某日与别人的一句戏言闹得不爽了两天。

虽然我并不沉迷SWING的这张《武当》,但在第二音轨找到了这熟悉的三个英文词"let it go"。我放不下的并不是那个人,我放不下的是自己给自己背上的罪。或者我也应该多谢他,让我没有继续傻干下去的机会,终于让我有个喘息的机会,let it go了。

“原谅自己 即使两目闭起 都可走遍这天地”。是时候放下对你的内疚,我走我的路了。

试听:

歌词:

Let It Go

作曲:Swing
填词:林宝
编曲:Swing
监制:Swing

Just let it go
在日落西山后 寂寞都依旧自己消受
穷追宁愿一人垂头走
红着两眼的你把手里烟一再抽
但是在呼山后 为什么执着内心依旧

毕竟必经的 总也要经过
可歌可泣也有过
能遗憾 定有过向往

Just let it go
摊开繑着手臂 松开那十字眉
原谅自己 即使两目闭起
都可走遍这天地 (Just let it go)

踏入夜深之后 电视机音量调低之后
灵魂时光都徐徐流走
来电挚友 听你讲 你亦开不了口
怒骂十声之后 落寞得终令自尊失守

可知必经的 总也要经过
交叉跟剔也有过
难明白 亦上了一课

炎夏里海边的风 可卷起的花香千百种
期待你倘开心胸呼吸它 真的可把脑袋放松
Just let it go

Just let it go
好天气坏天气 不可过度预期
难为自己 今天你若记起
当天七岁那天地 其实有多美
Ooh Just let it go
Just let it go 怎么你会这么糊涂

忆友 肆

忆友 肆

他姓苏。一个前后大约三年的朋友。下落明确,仍在Q上,只是经已无言。

很难落笔,因为我们的关系很复杂。从一开始的惊喜,到后来的意外认识,再到后来的相知相交,再后来尴尬下场,再往后的反思,这段关系显得有点曲折。

因为一些玩伴的关系认识到他,起初对他的感觉很特别,早就把他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也许亦因为这样,现在回想过去,那三年是快乐与委屈的兼容。

快乐的是,我们玩得真的很密切,虽然我们并不同住一个宿舍,但几乎除了睡觉和上课以外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一起。那时候我已经发胖了,我很想减肥,也有过几次决心,虽然最后都是失败收场。其中一个原因,正是他喜欢玩我的肚腩。听上去挺变态的,而实际上那几年的日子也过得实在很变态。但也因为和他的相交经历,让我练就了一定的容忍能力。

他有点儿目中无人,有点自恃甚高。或许对于天秤来说,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一起玩的。虽然我猜不透他是有心抑或无意,但表现出来的,总让我感觉他看得我比他低人一等。和他一起,往往会有“一啖砂糖一啖屎”的感觉,有时他会对你很好,很卖力地称赞我可爱,有时,他也很爱摆出“我朋友点点点更厉害”的句型,去告诉你你并不好,他们比你厉害多了。

或者是选择性失忆,我和他的片段残留得真的已经不多了。不过有一件事我仍然历历在目。

某个傍晚大概是晚饭过后的时间,我们在用别人的电脑,却很无聊。于是便点起了我初中同学的qq空间来看相册。一开始我们还是有说有笑,直到我点开某男生的相册时,我很自然地介绍起来。初中时,大家都觉得他样子长得有点像木村拓哉,从某些角度确实是挺像的。不过他长得比较小个子,所以花痴他的女生不多。我当时只是吐出一句“他长得颇像木村的。”他居然强烈反应起来,很大声地说:“不可能,你没有朋友长得好看。”(他也算是我朋友,怎么这样说自己呢,哈哈)当即我便无名火起,你再侮辱我本人我忍得了的也就忍过去了,但用如此恶毒的语言去侮辱我的朋友,我真的很受不了。我马上举起右手,狠狠地,真的很狠很大力地,往他脸上就是一巴掌。这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认真地掌掴别人。亦证明这是我目前的人生中动怒程度最高的一回。

他也像是本能反应般用力地往我脸上一掴。这亦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被掌掴。当时正在阳台上晾衣服的国飞惊呆了,完全不敢作声,有点鬼祟地在看着我们。我们当时也就都站了起来,我站到门口,他在忙着收拾东西回家。我一言不发,听到他在里面对国飞尽以一些说话去骂我。我真的很想哭,很辛苦。或许,这事件是过去压抑爆发的导火索吧。

然后怎样我忘了,他没有走,我们居然还在极短的时间内和好了。我们闹过的矛盾很多很多,但是最后我们都还是和好了。现在看,真的挺傻的。

关于一位姓黄的女士我们亦有过很多的争议。其实我内心很讨厌姓黄的女士,她的形象就是十分装B的那种。我也尝试过去接纳她,但性格实在合不来,也是没有办法。那时候因为和他的关系,很多时候都要装出若无其事地三个人一起。那时还很天真地在他面前说过她的坏话,但他总是会为她开脱。到后来我也知道无论我说什么也只会是无用功,所以也就忍了下来。

忍与包容大概是我从这段关系里面学习到最多的。

上面的听上去像是坏话,其实不然,这是他性格。其实我知道,那时候他真的把我当作朋友对待的,只是我们的性格实在难以夹到一块。

后来大家也分开了,又以不同的方式继续各自求学。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有一个唐小姐在中间牵引着,最夸张的是刚开学初,一个星期五天我们出去了四次,唱K都唱了3次。后来,唐小姐要回去英国了,我们本来也是还好。但在新的环境中,我始终需要一些新的朋友。但他貌似不懂这个,又或者是太在乎我这个朋友了,他显得很介意我认识别人。于是,我们在一堆很长很长的短信里面,整个场面都十分尴尬。于是就这样,大家没有聊了。那段时间他的qq签名改得频密,我心里却是有点于心不忍的感觉,但是我也很切实的知道,我们其实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可能再做朋友了。

插入一句,我们和唐小姐和阿sue四个人,曾经一起去过玩漂流,也是唯一一次去玩漂流。虽然短短的两天旅程,却是我第一次和朋友出去旅游的经历,颇为愉快。

今年,唐已经回流广州。她真的很好,意图想修补我和他的关系。但大概有些内情我们都不太方便直言,她也不太搞得通当初我们尴尬的程度。她分别相约我们又不让我们知道对方会出现,还故意挑了花园酒店的自助餐(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了),因为她害怕在其他地方会一见到对方我们会离场,比较贵的保障也应该会多一点。她的用心我收到了,我们有点尴尬地聊了不多的话。晚饭过后道别,大家依然没有主动再聊过了。

其实我至今仍然有关注他,我会去看看他更新超少的qzone,我会去看他的相册,又会关注他的签名。这是一种习惯,毕竟还能看到他在线,毕竟怎说曾经也算得上是挚友,有些情谊也不是完全能够切断的。

他姓苏。名字不开了。

忆友 叁

忆友 叁

恭喜你,你中奖了。别看,就是你,姓唐的。你是这个系列里第一个出现的女生哦。你的名字我也就不说了,免得你来找我晦气。不过你那个字,在我们这种年纪里,还真的算少,后来倒是越来越多人用了。至今在手机里,我还是没能打出那个字来。

不知道你会否常来,不过既然你有可能来的话,我就用第二人称了。你应该是这个系列文章中最特别的一个了。除了你是唯一的女性,更因为你是“玩伴+朋友”的结合。

你比我大一年,高一级,同样是天秤座。因为大家都爱做些很平常广州学生会做的事,逛街睇戏唱K吃饭一类的无聊消遣,所以我们熟了。认识于一套很恶心的早操,我们又一同偷懒,聊着聊着就熟了。

和你一起逃课去看电影,每周都选择体育课的时候,导致张茂添(体育老师一名)对我有严重意见,甚至还对着全班人的面说绝对不让我过他这科,让我不能毕业。起初我还是有点怕,我就去上,他又挑剔我,最后我就又不去了,继续和你一起去看电影。那段时间再烂的电影我们似乎都看过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我们以前经常去市一宫了,不过我不怀念,因为很烂。后来,我顺利地毕业了,也顺利地在离开那学校的时候,高举毕业证在张茂添旁边走过。我还意淫他晚上回家超不爽的样子。

我们都不喜欢饭堂的食物,那时候还很任性,不喜欢我就是不吃,我们有一段时间经常到学校门口的“小明”午饭和晚饭,每次我们都很天秤很没有主见地不知道吃什么,然后还是选择了大家都喜欢的茄子。茄子茄子茄子,吃了有没有一年?

你激发了我某部分潜能和勇气,你带来了我的第一次恋爱。虽然我们的交谈很少会很凝重,我亦不愿意什么事都找你,但我的事,或者说是我能说出来的事,你基本都知道了。当然,一些比较私密的事情,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关于你的身型,我一直都有留意。我们相识这大概七年的时间里,你身型就像是气球一样,可以大也可以小。我记得我见过你“最小”的时候,是你疯狂地追看台湾综艺节目那段期间,那时候你整天呆在宿舍,不眠不休不分昼夜地看,从康熙到百分百什么的,你都看。后来一见,真的瘦了,瘦得很夸张。我更证实了,持续通宵对减肥确有效果,不过对身体的伤害也应该如此吧。你在英国的头一年回来了很多次,刚开始瘦了,后来又胖回去,然后好像也有瘦过吧,忘了。

和你一起,我都不怎么花钱,虽然有时我会觉得有点尴尬,但其实真的很感激呢。毕竟你也知道我穷,我自己又爱乱花钱,整天口袋里的钱都不明所以地就用光了。你放心啦,我真正有了收入以后,我第一个就会请你吃饭。除了因为这份工作是你介绍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也该真的请一下你了。不过你也不要那么过分要去花园酒店,我还是没有那种能力。虽然你请过我去。

你在英国的那段时间,刚开始你打电话给我颇频密。后来因为我和某人的关系,你打给我的次数和频率少了许多。你出国带回来了许多手信,不过后来也越来越少了,不知道和我跟那人的关系变化有没有影响。起初我还真的有点生气,生气不是你买得少,而是总让我感觉你大细超,你知道天秤座心中都总会忍不住衡量一下的。不过到了后来,也就没什么了。你姑丈和姑姐这几天都和我聊到你在日本的那两个月时间,你姑丈说你很喜欢血拼,在日本的时候到处去买东西,你姑姐也整天问我你是不是用钱很多。哈哈,我都一一如实作答了。不过我也很诚实的说,我有钱的话,我想我和你的程度应该可以摆个擂台切磋一下。

其实我也常会想,如果我是你,站在你的身份,对身旁的人的戒心我相信我会比你更重,重得多。我也知道你也曾经因为这个话题而不欢,吕佩玉对你说的话我仍然记得。不过,她说的其实也可能是现实的一大部分,你也就唯有希望还有的小部分能够成功出现。而该出现的应该都已经出现了吧?

虽然我和你不可能再像以前在同一间学校的时候那样,见面的频率会低许多。虽然你在英国的后期你打电话给我少了,我亦很懒聊Q,又有别的事要忙(你也知道是什么啦)。不过我一直都感觉到你就在那里。或者这种朋友才是最难得的,虽然大家没有很亲密地经常一起,但有需要的时候,大家都是随时在的那种。之前因为你觉得委屈,你和我聊了,最近我的事,也找了你几次了。反正就是这样,随时都在的感觉。

我们的交谈从来都没有太过严肃那种,我却觉得那是另一种深入。有时我希望在朋友身上得到一些建议,虽然往往这些建议我都做不到;有时我只是希望朋友能够分享我的事,仅此而已。这两种,我认为你都做到了。

你是和我关系保持得最久的一个好友,虽然当中亦不是完全没有过矛盾。或许真的因为大家都是天秤的缘故吧,至今仍然能够相安无事。虽然我或者不是一个称职的朋友,你在blog上的一些情绪我也不懂得如何安慰是好。又或者你不是那种需要很多很多安慰的人吧,这个我实在并不太清楚。

反正因为你,我的人生有了很大的转变,现在我还未能为我人生总结说这转变是好是坏,不过我知道因为你,我至今的日子都过得开心和坦然了许多。

其实还有很多别的可写,关于苏某的亦与你相关的,你就让让他把那些篇幅都放到他那篇去吧,哈哈。

你姓唐,至今我们还是朋友。待会我们还约了在天河城。

忆友 贰

忆友 贰

他姓郑。名字挺好笑。我们是同班,却到了初三才开始相交。

在和陈净宇不再像从前以后,确实有一段时间不怎么适应,总觉得欠了些什么。不过我还是很能够适应一个人的时候,直到后来甚至现在,我都经常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就差没有试过一个人唱K,现在我却想一个人去旅游。虽然有一个过程需要去重新适应,尤其是已经习惯做什么事都有人陪之后,突然独身一人再干这些事,刚开始也会觉得凄惨悲凉。

回来。到了初三,大家桌面的书是越堆越厚。为忙中考,大家都很努力,包括老师。七八两班是同一个数学老师,她经常会抢最后一节自习课然后把两个班成绩比较差的人聚集一起,然后补课。现在回想我觉得非常奇怪,印象中我的理科一向不佳,数学那时候已经学得很痛苦了,为什么我没有被列入数学老师的“差生”名单里?或许这就是低处未算低吧。亦因为这个数学老师的这一举动,聪明的他和我某日下午被赶往八班的课室,“差生”们则在七班课室补课。

课室里面有人玩,有人聊天,有人勤恳。我和他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我们都只能算得上是一般努力学习那种,所以我们选择了聊天。忘记了起始话题是什么,反正那时候我仍然没有社交恐惧,很多话,很多话题。那次我们居然聊到下课,然后一起放学,一起走回家。

那时我最疑惑的是,我们明明就同班,但之前两年完全没有什么深入地交流过。也许这就是timing。最好的那个也许早在你身边,只是时间不对,还未变成最好那个。

他给我的感觉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甚至到目前我还只觉得过身边只有一个人比他更聪明。他文理都学得不错,就是不愿学,就是懒。他很有语言天分,后来我才得知,他从小就在外省长大,由于父母工作的原因才来到广州读初中。我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粤语已经非常地标准了,一点“捞”音也听不出。我十分佩服他这一点。

那时候他已经有种叛逆的感觉,好喜欢和那个恶心的猪头物理老师作对。他通常都是比别人早一步看书,他亦聪明,基本上看看就懂,然后在课堂上故意干些小动作,聊天或者乱动一类的。而老师一看到他这样,忍不住就会叫他起来回答问题。然后,他答得出。那时候大概有70%以上的同学都不喜欢这个老师,所以我们都会因为他的“表现”而感觉解气。

后来越来越熟。因为我们都不是住宿生,所以那时候的晚自习都是自愿性质。我们相约回学校晚自习,其实也是聊天居多。我还记得那不到一年的晚自习时间,我经常一个人晚饭过后就直接坐车到天河,然后回来,时间差不多到晚自习下课时间,回家。不为别的,都是去天河买碟,买sammi的,亦有买其他人的。对于我们身处郊区的初三学生,真的很难再找别的时间了。

我和他也就继续是朋友,经常一块玩和聊天。到后来,他也喜欢了班上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比较难搞,主要是人家不太想拍拖。我还是那样,做中间人,又做探口风使者。没办法,一直以来我都和女生玩得比较熟比较好。后来也终于在他的努力下,拍拖了。

他样子其实也算很不错,又懂点音乐弹弹吉它。大家也该懂吉它在那时候的意义是什么。他算是一个性格型的人,总给人一种带点不羁的感觉,虽然这样的形容我都觉得有点恶心。就因为这点“性格”,他和她虽然是拍拖了,但很快就有很多矛盾。我记得有个晚自习,他一个人跑到一条比较少人经过的楼梯,他女友叫我去看看他。我也就去了。起初还很安静,然后我和他聊了几句,他居然猛哭起来。不是啜泣,是猛哭,很多眼泪那种。我真没有想过一个平时那么有性格的人,竟然这般脆弱地在我面前哭成泪人。当时是有点惊呆了,连忙就只懂说些幼稚的安慰话。

后来,大概还有一两次也是这样。具体地点时间忘了,只记得他在我面前大哭过好几次。

然后我们一直玩到毕业,那段时间虽然紧张,但我们班的气氛还算挺好。不是学习的凝重气氛,而是玩得开心的气氛。大家都纷纷带上家里的傻瓜相机回来,一筒又一筒菲林地拍。那些照片,现在我还不时会拿出来看,里面还有他。在毕业纪念册上,他写下了以下一句:"I LOVE YOU SO I NEED YOU"。

然后到初中毕业后的悠长暑假,我经常到他家玩。在他家唱好搞笑的卡拉OK,有评分那种。不过后来我们没有在同一间学校读书,慢慢地也就从少了联系再到没有联系。

几年后一次初中同学聚会饮茶。很少出席同学聚会的我难得地去了,他也出现了。他变了很多,比从前更有性格,更不羁。听说他读音乐。这时我们都已经找不到话题了,匆匆寒暄了几句,他们几个不羁的人留守茶楼,我,还有另外一个男生,和另外几个女生先走,转场,再聊。那时候觉得很复杂。当初明明最好的,现在又没有话题了。那时候关系只是还ok的,一直到今天依然很有聊。或许,也是timing吧。曾经最好的,过去了,也就不是最好的了。

对了,他很喜欢打篮球。

后来,我再没有见过他。也很少听到关于他的消息。他姓郑,后接一个帅。

忆友 壹

越来越少写自己。

突然间想起一些朋友,想用少少文字记录一下。有些或许已经失散,有些已经是朋友的过去式,有些仍是进行时。没有上榜的不代表你们不是我朋友,而是这些朋友给我的记忆或者得着,是最多的。

忆友 壹

他姓陈。相识于初一。现已失散。

从前真的不太懂得区分有玩伴和朋友,直至他出现我才大概对“朋友”二字有所概念。他称得上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我的朋友。

初中的时候我在七班,他八班。我们都算得上是级里面比较多人认识的那种,我甚至已经忘记那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识我。但我记得,他“红”是因为他的外表。初中的女生通常都会比较花痴(至少我读初中那时,情况是这样的),我还记得某段期间她们还每周更新级草排行榜,而他就属于那种不会掉出前十的类型,至于排位先后,取决于该星期那几位女生有没有其他心仪对象。

他皮肤很黑,他是香港人,父母在大陆做生意,然后辗转又到广州读书,寄居在亲戚家。他这种有点相貌,家境貌似也不错的人,那时候受欢迎也是自然的事。一开始毕竟大家邻班,课室就在隔壁,只是知道和见过有这么一个人。当初我并没有想主动接近他的意思,反正就是知道有这个人。某个星期一早上升旗,他站在旁边的队伍。领导废话期间,他居然叫了我一声"sammi"。那时候几乎全世界都知道我对郑小姐的痴迷程度。就因为这一句称呼,传了开去,从此以后我的英文名就变成了同音的"sammy",没有办法,他们都是这样叫我,足足叫到我初中毕业,然后再到后来,亦一直沿用至今,这就是我英文名字的来由。

亦就因为这一句称呼,他居然主动和我聊起来。下课了,他到我课室门口找我,玩了什么聊过什么也不记得了,反正就是这样慢慢地互相熟悉了,在一起的时间多了。那时候的我还没有社交恐惧,很多话,很多话题。越来越熟,后来我中午几乎不回家吃饭了,随便找个理由用IC卡打个电话回去(因为比较近,所以一般都是回外婆家午饭的),经常和他坐摩托去附近吃牛腩汁猪肠粉。那时候我零用钱不多,经常都是他请我的。过后就到附近的一家饰品小店度过整个中午,然后继续下午上课,放学。

记得有一个星期,我和他两个人到市区逛街。去了上下九,那是第一次见到他不是穿校服地出现,用现在的话来说,那时候觉得他很“潮”。大概亦因为这一次,激发起我有点从穿衣上打扮自己的兴致。虽然到今天我的身形局限了我穿衣的选择,但我依然不会太过马虎。我还记得在上下九,我们碰见了那个我们怎么都说不出名字,却经常出现在TVB荧幕做外籍警察的演员在拍旅游特辑。后来我才知道他叫河国荣。

某一个暴雨的中午,我也没有回家,全身几乎湿透地第一次去到他的家。第一次在他的房间,玩电脑。很记得他那台电脑是联想,屏幕很大但很漂亮,和一般的电脑不同,好像是紫色的。离开他家回学校,在下楼梯的时候,他居然说出了一句:“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不会忘记你的。”我真的想不起究竟当初我干了什么事让他这么感触地说出这句话。不过直到今日,我还记得这句话。他是第一个对我说这句话的人。而我,仍然记得他。

后来他喜欢上我们班的一个女生,那时候我也当上了探口风使者。

继续这样。直到初二下学期的一个周末的下午,他电话至我家,突然说很急着用钱,要问我借50大元。但当时我身上确实没有,父母都不在家,况且种种原因我帮不了忙。于是盖上了电话。

到星期一当我再见到他,居然说不出话来了。而他看到我的眼神,也似乎有点介意和尴尬。就这样,我们以后都没有说过很多的话了。只是有时见面会打个招呼。

再后来,他用了手机,是西门子第一台音乐手机,型号忘记了,反正那时候是很少有初中生用手机的。后来,他和两个高中部的人玩的比较好。后来,他成功地追到了那个我班的女生。几年后再次遇见那个女生,貌似和另外的男朋友已经快到谈婚论嫁的阶段了。后来,我们毕业了。毕业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正式地道别就匆匆分开了。

自此,我再没有见过他,甚至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这就是我第一个朋友的流水帐故事。他姓陈,叫陈净宇。不知道,他还是否记得我?

跑到玩具城玩乐高

今日和小law百无聊赖在天河城等朋友,身上只剩下几元人民币的我(囧)实在不敢看衣服。于是我们逛至五楼的玩具城,碰巧乐高试玩台旁边没有平时一大堆的小孩。小law怂恿下坐了下来,一开始颇不自在,小law却已开始忙了起来,我又忍不住了,在他砌的后面筑起了配楼,越砌越变态越怪异。我没有望过路人的眼光一味地玩,越玩越不亦乐乎。到尾声的时候有位小妹妹在家长的带领下亦坐了下来。最后花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坚持”弄出了上图这一个怪物大楼。

拍照的时候妹妹不断入镜,好,给你出半个身影吧。

那时候,我其实很有冲动想买乐高回家玩,如果我当时身上有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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